工业品买卖合同(样本)
出卖人: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:
买受人: 签订地点:
签订时间:
一、标的、数量、价款及交(提)货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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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的名称 |
牌号
商标 |
规格型号 |
计量单位 |
数量 |
单价 |
金额 |
交(提)货时间及数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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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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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计人民币金额(大写): (含增值税17%)或不含税 |
二、质量标准: 按国家质量标准和买受人要求的条件执行。
三、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: 按照国家《质量法》,负责产品质量,质保期为一年。
四、包装标准、包装物的供应及回收: 无
五、随机的必备品、配件、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: 产品说明书、合格证
六、标的物所有权自:全部货款到帐 时起转移,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,标的物属于 出卖人 所有。
七、交(提)货方式、地点、按买受人指定的具体地点汽运到达。
八、运输方式及到达站(港)和费用负担: 由出卖人承担。
九、检验标准、方法、地点及期: 按买受人提供的标的物清单发货验收。
十、结算方式、时间及地点:
十一、担保方式(也可另立担保合同)限:
十二、本合同解除的条件:
十三、违约责任: 违约方赔偿另一方的全部经济损失。
十四、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: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,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;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;协商或调解不成的,按此方式解决:依法向东港市人民法院起诉。
十五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,此合同传真件为合同正式文本,具有法律效力。此合同仅供东港市天安容器有限公司销售产品使用。
十六、其他约定事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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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卖人:
出卖人(章):
住所:
法定代表人:
委托代理人:
电话:
传真:
开户银行:
账号:
邮政编码: |
买受人:
买受人(章):
住所:
委托代理人:
电话:
传真:
开户银行:
账号:
邮政编码: |